2025-01-07 21:36 來源:本站編輯
韓國司法官員周一表示,韓國大法院維持了下級法院的判決,支持對1980年西南城市光州民主運動殘酷鎮(zhèn)壓中數(shù)百名受害者的心理傷害賠償。
在上周四大法院做出的裁決中,政府被要求向854名光州起義相關受害者及其家屬支付430億韓元(合3060萬美元),以補償他們的心理痛苦。
地方法院和上訴法院根據(jù)憲法裁判所的判決,認為精神損害賠償?shù)谋匾?,將逮捕、拘留、監(jiān)禁的賠償定為每天30萬韓元,對非殘疾傷害的賠償定為500萬韓元。如果因傷致殘,將得到3000萬韓元的補償,勞動能力損失率每增加5%,將增加1500萬韓元的補償。
該訴訟是在同年5月憲法裁判所判決“過去的賠償未能妥善解決和治愈受害者的心理痛苦”后,于2021年11月提起的。
1980年5月18日,軍隊鎮(zhèn)壓了包括學生在內(nèi)的示威者,他們抗議當時的總統(tǒng)全斗煥,后者在一年前的軍事政變中掌權。對起義的殘酷鎮(zhèn)壓導致200多人死亡,1800多人受傷。(聯(lián)合通訊社)